CBA最佳星銳球員評選方法:未受通報處罰 累計貢獻值指標得分前12
發(fā)布時間: 來源:網絡
10月10日訊 今天,CBA官方公布了新賽季最佳星銳球員的評選方法。
原文如下:
最佳星銳球員
最佳星銳球員分為:月度最佳星銳球員和年度最佳星銳球員。
1.月度最佳星銳球員(1名)
候選人資格:
(1)第一年或第二年參加聯賽的國內球員;
(2)當月參賽場次必須達到所在球隊當月比賽場次的75%(向下取整);
(3)符合上述兩個條件的球員中個人場均發(fā)揮評定值指標得分名列前5球員。
評選辦法:由CBA公司組織并根據技術統計資料進行具體評選工作。
2.年度最佳星銳球員(1名)
候選人資格:
(1)第一年或第二年參加聯賽的國內球員;
(2)比賽中表現出良好體育道德和職業(yè)風尚,未受到主辦單位通報處罰;
(3)符合上述兩個條件的球員中個人累計貢獻值指標得分名列前12的球員;
評選辦法:媒體評選小組投票積分方式。
年度最佳星銳球員將在常規(guī)賽結束后由專門的評選小組進行評選;
頒獎:在獲獎者所在球隊季后賽主場比賽時頒發(fā)或另行安排頒發(fā)獎杯。
獎勵:獎金1萬元人民幣。
標簽: CBA 中國籃球 籃球 轉載 廣東 浙江 遼寧 廣廈 新疆 北京 上海 山東 深圳 山西 廣州 江蘇 同曦 福建 吉林 天津 青島 四川 北控 寧波